(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河区信息网公示3天,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六)试用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资福利待遇
沙河街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天河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以及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情况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沙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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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沙河街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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