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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临港开发区招聘社区流动人口协管人员6人公告

三江人才网 2018-05-22

五、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

(四)约定事项。拟聘人员选岗原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报考人居住地、对岗位的适配度,由区公安分局综合进行选择录用,并确定工作岗位。

原标题:临港开发区关于公开招聘社区流动人口协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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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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