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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国土分局合同聘用人员招聘1名公告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8-05-16

(五)体检

在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本公告由珠海高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高新区国土分局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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