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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省哈尔滨通河县通河镇社区工作者招聘15人公告

通河县人民政府 2018-05-15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从事社区工作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

考证进入考场。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通河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如体检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分数高者依次递补,如成绩出现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六、考察办法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表现。

2、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

3、聘用人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

七、聘用办法与待遇

(一)聘用办法:

1、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一经聘用,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和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和纠纷,后果自行负责。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150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按新的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有关保险按相关政策缴纳。

原标题:通河镇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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