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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正镶白旗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性岗位人员100人公告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2018-05-15

5.弄虚作假的人员;

6.其他依法应当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聘用期为3年(包括试用期),并在旗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自行解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

六、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列编、不转正。在合同期内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社区工作者由明安图镇党委、政府进行年度考核,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由人社局进行年度考核。

(二)待遇。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按照正镶白旗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政策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2〕264号)执行。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定额工资制,工资为1500元/月。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养老保险费按旗财政补贴12%,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费按旗财政补贴6%,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费按旗财政补贴1.5%,个人承担0.5%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旗财政全额补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由旗财政预算安排。社会保险费单位补贴部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由旗财政承担,补贴资金由财政直接拨入社保账户。

咨询电话:、

原标题:正镶白旗关于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正镶白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性

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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