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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浔阳区招聘社区工作者43名公告

浔阳区人民政府 2018-05-12

为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根据《浔阳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规范社区(村)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名额为43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3.热爱社区工作,乐意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本区户籍;

7.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3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社区管理经验、在群众中反映较好,在社区服务期满5年以上由所在街道推荐优秀的政府购岗人员,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退役士兵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的;

4.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读的高校学生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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