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苏溪镇人民政府“魅力苏溪”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0个月(含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雇员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体检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到低分依次选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指定在苏溪镇人民政府“魅力苏溪”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苏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原标题:苏溪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苏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