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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海淀区永定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7人公告

公招网 2018-05-08

【导语】2018北京海淀区永定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7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北京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北京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北京社区报考条件北京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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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和海淀区2018年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按照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11〕26号)以及《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2018年永定路街道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心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应届毕业生);

(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40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优先考虑,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人员须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八)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海淀区驻区的随军家属、永定路街道辖区内的居民可优先考虑。

二、招考名额

海淀区永定路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7名

三、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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