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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招聘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2人公告

海曙区人民政府 2018-05-08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 录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直接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应试合格人员中按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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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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