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分别与汤山街道和泉都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中共石阡县委组织部统一行文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八、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待遇
聘用待遇参照石阡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二)管理方式
由中共石阡县委组织部及汤山街道党工委、泉都街道党工委对聘用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党团关系转至相应党工委。
九、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机关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石阡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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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石阡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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