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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荔湾区龙津街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2人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8-04-27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填写《荔湾区龙津街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网络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报考邮箱。

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党建指导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龙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三)笔试

原则上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时间。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龙津东路701号)。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务理论、计算机和互联网应用等操作知识,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党建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龙津东路701号)。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考官由街领导和街党政办、监察室等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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