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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农林水利局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公告

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4-25

2.面试

由兴宁区农林水利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614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由兴宁区农林水利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林水利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一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原标题:2018年兴宁区农林水利局招聘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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