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者;
(6)以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7)按照《招聘简章》不得报考的人员。
招考过程实行全程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对拟招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因需要可续签。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街道社区常驻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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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路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常驻干部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