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五)公示及试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公招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录用为海淀街道社区工作者,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17年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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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