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广东深圳市坪山区招聘党建组织员若干公告

坪山新区政府在线 2018-04-19

(七)试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被分配到有关岗位进行试用(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个人的综合能力素质及在试用期的表现评定职级(不同职级对应不同的薪酬待遇),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职位对应的职级档次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有晋升通道和发展空间。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准确提供个人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解释。

原标题:坪山区党建组织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坪山区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9日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