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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宜宾市屏山县补充招考驻村专职脱贫攻坚助理员87人公告

三江人才网 2018-04-16

(三)薪酬待遇。高中学历(职高、中专):2200元/月(中共党员放宽至初中学历的参照本档次待遇执行),专科学历:2600元/月,本科学历:3000元/月(均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每月发放到卡工资的80%,其余20%作为绩效,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参照《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生活工作保障的通知》(宜组通〔2015〕133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驻村天数发放50元/天的伙食补助,差旅费按驻村地所在乡镇相关规定执行,不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和其它各类经费。

(四)社会保险。驻村脱贫攻坚助理员在工作地乡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第二年可享受5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

(六)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它就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七、本公告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屏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八、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原标题:屏山县关于2018年公开补充招考驻村专职脱贫攻坚助理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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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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