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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20人公告

天运人力资源网 2018-04-13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作为和平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工作人员,由公安和平分局按照《公安和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被聘用人员与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按照《公安和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和平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后应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原标题: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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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4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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