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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海淀区北下关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67人公告

公招网 2018-04-11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北下关街道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前相关培训,由培训机构对拟录用人员培训期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再签署试用期协议,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结束,由所在社区组织拟录用人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不再签署正式服务协议;考评合格者,签署正式服务协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海社办发〔2016〕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北下关街道2018年

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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