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试用期合格后参照区劳务派遣工资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本简章由海陵区城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许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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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城北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安全生产信息员简章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