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在中国南湖网站上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南湖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聘用
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街道办事处进行解释。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等将在中国南湖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附:
南湖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