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总成绩前6名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符合要求者,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用人选。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根据需要分配到新东街道所辖社区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参照连云港市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工资22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享受社区工作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三、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新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海州区新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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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新东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