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江苏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招聘4人公告

相城人才网 2018-01-17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

1.笔试

考生到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范围主要为房屋拆迁与征收方面的内容,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发[2004]234号《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相政发[2003]32号文件、相政发[2008]7号文件、相建发[2009]49号相房[2009]57号文件、相政规(2012)6号文件等。部分参考材料可在完成报名时向工作人员索取。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通过“元和党建”微信公众号和“无限元和”手机APP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伍军人为士官、优秀士兵、立功者,可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政审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对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考核制,报酬由每月预发工资和年终考核工资组成,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

本简章由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相城区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