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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青岛市南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00人公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1-10

(五)录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录用结果。同等条件下具有市南区常住户口的优先录用。最终成绩和录用结果通过市南区政务网()向社会公示。

四、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企业化管理,由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4年。总体报酬不低于本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关说明

1.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笔试、面试及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查询。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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