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由街道统一集中组织开展,满分为100分,笔试测试综合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
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考岗位按照拟招考人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考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居委工作人员,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本公告由坎墩街道组织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坎墩街道招考居委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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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墩街道办事处招考居委工作人员报名表(未发布)
坎墩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