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加分(笔试加分)
①截止2017年3月在汇川区镇(街)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报考职位的,加3分;(需提供在汇川区镇(街)所辖村(社区)任村(社区)干部或社工连续工作经历证明,经历证明须由汇川区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②报考本户籍(或该镇生源人员)所在镇职位的,加3分;(需提供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材料)
③汇川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报考职位的(需提供汇川区脱贫攻坚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加3分;
④符合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只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请于3月30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加分审核认定。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的,予以加分。
应试人员总成绩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