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选聘各项工作。对公开选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有线电视滚动字幕,各村(社区)公告栏等形式,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县编制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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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奇台县2017年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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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