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197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中男性中共正式党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67年12月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女性中共正式党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69年12月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等计算机操作技能。
7、中共党员优先,有相关社区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有相关的社工专业资质证书者优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者优先,退伍军人、军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海黄浦”官方网站和微信号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及简章,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保障
用工管理由街道社工事务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