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新疆玛纳斯县玛纳斯镇招聘社区编制外“同工同酬”人员20人公告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2017-11-24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玛纳斯镇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同工同酬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玛纳斯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玛纳斯镇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考生可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玛纳斯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17年玛纳斯县玛纳斯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编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简章

玛纳斯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