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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7-11-21
(七)体检(12月12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12月14日)
体检、考核结束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
(九)聘用(12月21日)
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司法局负责组织解释。
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先辉
武汉市蔡甸区司法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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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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