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人选,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2、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体检、考察(政审)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雨花台区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聘用及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与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雨花台区司法局工作,由区司法局分配工作岗位(含司法所),试用期(含培训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人员,享受现有社区矫正社工同等岗位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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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雨花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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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