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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西区格里坪镇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1名公告

攀枝花西区政府网 2017-11-16

五、考试

1.笔试。笔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时间原则上定在2017年11月24日上午(星期五),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履历评价。

①取得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职业初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折合后)加4分。

②截至招考报名日,在基层工作(乡镇、街道及以下工作机构)满三年(按12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个人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笔试成绩公布。格里坪镇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11月25日前,以“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的折合分数计入总成绩,并以短信形式向考生公布个人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多方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由格里坪镇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5.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分数和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拟招录职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且进入面试范围或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在辖区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原则上定于11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电话通知形式告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6.总成绩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最终成绩,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试用期

(一)考试合格者,由格里坪镇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录在案。

(二)新录用社区社会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试用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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