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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武汉市青山区“红色物业”招聘15名管理服务人员公告

2017-11-10

七、体检、考核

按照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数。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考核。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

九、岗位认定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岗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工资待遇

“红色物业”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岗位总体待遇按全市“红色物业”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薪酬标准执行。

一经录用,聘期三年,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选聘大学生享受“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在住房保障、户籍落户等政策上给予支持。

十一、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山区委组织部、青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组织部)

((人资局)

中共青山区委组织部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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