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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莫旗招录20名扶贫办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内蒙古新闻网 2017-11-09

七、考试和成绩公布

(一)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八、公示和聘用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述各项结果产生拟聘用人员。即:根据总成绩产生拟聘用人员,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在莫旗新闻网、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公布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举报电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旗扶贫办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聘用后待遇,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标准按劳动法规定的莫旗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加绩效工资,并缴纳“五险” ,工资“五险”中单位缴纳部分由旗财政承担,“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旗扶贫工作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在考场内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莫旗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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