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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天心区城南路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人员6名公告

天心区人民政府 2017-11-07

三、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街道办事处安排到指定社区工作。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工资。街道、社区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管理,聘用人员聘用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劳动合同。

3、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天心区社区一般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心区城南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负责解释。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廖远志

联系电话:

原标题: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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