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选岗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在规定选岗期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选岗)。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镇街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与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四、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海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海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公示网址:
海州区政府网址:
咨询电话:0518- 监督电话:12388
原标题:海州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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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