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6人公告

海珠区公众信息网 2017-10-25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应聘岗位一至岗位四的人员,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岗位五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组织考察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组织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六)确定录用人选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待遇。

原标题:新港街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新港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24日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