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确定人选。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
7.公示聘用。将拟任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聘手续。
四、相关待遇
1.录用后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待遇1900元/月。试用期满后,由镇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间享受村定编干部(社区干部)待遇,相关保险待遇从试用期开始时进行补缴。
2.建立招录替补机制,因招录名额限制未录用人员,将进入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1年。一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从备用数据库中到低分依次按相关程序补充。
五、组织领导
公开招录工作由镇党群工作局组织实施,镇纪委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港镇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7年石港镇公开招录村(社区)后备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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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