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薪酬标准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聘用制书记员享受五险一金及法定福利,应发工资3400元,绩效奖金400元左右。
十二、招聘监督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转8120
转8123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