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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襄阳襄城区招聘23名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公告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12

四、拟聘人员的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所报考社区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所报考社区考生此次考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由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三年之内不得调整到其他社区。

(三)人员递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本次考试各社区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12月31日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人员享受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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