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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区残联系统招聘239名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7-08-25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1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1年。对不服从统筹安排人员不予聘用。生活待遇按照《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5〕60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考试笔试复习资料》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计划表》(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附: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考试笔试复习资料

滨海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河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河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南开区残疾人联合会

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东丽区残疾人联合会

西青区残疾人联合会

津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北辰区残疾人联合会

武清区残疾人联合会

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

宁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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