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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8人公告

巢湖市人社局  2017-08-23

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合同制和任职试用期制,每个职位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部分参照巢湖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执行,“五险一金”参照巢湖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7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到低分在所报专业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拟聘用人员在报到7个工作日期限内自愿放弃聘用;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经开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为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市纪委监察局第三派出纪检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第三派出纪检组)

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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