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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江门新会区招4人公告(第二次)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16

(二)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同版、红底大一寸),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录用办法

考生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实行试用期。

七、薪酬待遇

按区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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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助理岗位表》

2、《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助理资格审查表》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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