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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厦门海沧区台胞社区治理顾问招聘3人简章

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7-07-04

四、报名审查流程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8月3日,时间截至8月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法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含近期1寸免冠彩照);

(2)台胞证及身份证;

(3)相关学历证书、职业证书;

(4)本人参与环境规划或社区营造等材料说明。

以上材料请以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方式提交。

3.报名联系方式:

(1)新阳街道:邮箱:

咨询电话:庄植均

(2)嵩屿街道:邮箱:

咨询电话:张靖贻

(3)东孚街道:邮箱:

咨询电话:曾文勇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区台办、区民政局及各街道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5.公示及聘用:经资格审查后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厦门台商协会()公示一周。

五、薪资待遇

台胞社区治理顾问聘任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薪资为每月2万元(人民币,含相关保险、住房补贴、往来台湾费用、交通补贴、餐费补贴及税收,下同)。三个月试用期截止,双方进行评估协商,通过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正式聘用后,社区治理顾问年薪为24万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需确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海沧区政府网()和厦门台商协会()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原标题:关于台胞社区治理顾问的招聘简章

厦门市海沧区台办 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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