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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社会治理网格协管员招聘39人公告

余杭人民政府 2017-05-24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31日至6月9日共十天,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闲林街道办事处2号楼1楼综治科2115办公室,联系人:贾燕萍,电话:。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入党证明、购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一经发现有虚假的,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科目一门,总分为100分。

3.面试:以实际聘用人数1:1.3的比例,按体能测试占40%,笔试占60%折算计入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对其情绪反应、处理思路、分析能力等项目评判打分,总分为100分。

4.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总分(满分100,体能、笔试、面试分别占20%、40%、40%折算)与附加分(退役士兵以部队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军龄分给予加分,每服役满一年给予加1分,中共党员的加3分,两项可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的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

(四)若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

(五)公示、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平台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作视同放弃录用处理。

五、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与相关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闲林街道巡防队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薪酬待遇为余杭区最低工资标准。

本公告由闲林街道社会治安综治科、党群工作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闲林街道社会治理网格协管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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