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拟招录的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安排上岗,按照北京市和开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六、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招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原标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