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聘用和人员管理
(1)本次招聘的党建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到各街道,由各街道党工委安排到社区工作。
2、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开展业绩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被聘用人员基本薪酬待遇按现行标准不低于2200元/月,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等。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和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由岳塘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湘潭市岳塘区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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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