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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人公告

湖州人才网 2017-04-27

(四)体检

由度假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度假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通过湖州市人才网()、度假区管委会政务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度假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度假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核准。

(七)聘用

公示期满,考生录用后,按照社区工作者聘用的相关程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2.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简章由度假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原标题:度假区2017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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