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㈠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
㈡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艾比湖镇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艾比湖镇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面试聘用的,艾比湖镇人民政府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工资待遇参照《阿拉山口市市属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单位提供食宿。
3、聘期内,新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按照艾比湖镇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它事项
㈠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㈡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阿拉山口市市属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㈢ 本公告由艾比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阿拉山口市艾比湖镇金港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