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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厦门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招聘非在编财务人员1名公告

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7-04-13

(四)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至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洪诗路98号,东孚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三楼财政经济办公室(309室)报名,联系电话:,联系人:小钟。

(五)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初定在2017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财务会计知识掌握水平,采取闭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完成,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参加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根据考试综合排名顺序进行递补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合同签订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考核合格的给予继续聘用。待遇按照东孚街道同类非在编雇用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原标题: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财务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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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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