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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西青区招聘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310人公告

西青人才网 2017-04-12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经过统一培训,统筹安排录用人员工作岗位。社区、“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一年,享受的生活补贴按照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有关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按照规定程序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西青区有关单位工作。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由用人单位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奖和国家规定的正常福利,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3000元左右。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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